高卿楚:讨教:请问《挺进报》是市委办的还是临委办的?
(2014-05-16 14:51)
看来高先生还是没能心平气和地看完我的帖子
高先生在35楼回复我时分明还引用了我的问题,没回答不说,却反问了一句与我问题无关的话
高先生再看看,13楼、14楼的那些话,与《挺进报》是谁办的有关吗?
“武装起义失败后......”
“在万县城区,涂、黄及夫人樊......”
高先生所说的这些事,都是临委成立之后发生的事,正如我在15楼里讲的“当时的下川东地委与重庆市委同级,属川东临委领导”
我说的这些,都是历史事实吧
关于“随意”
我举个例子
我要是说,与江姐同时被害的徐也速,虽未定性,我们仍可以尽情地讨论,仍可以随意发表各自的看法,但我们不可以随意加上括号把徐也速包括到烈士里,因为这不是我们能随意做的事
我这样说没有错吧
随意说和随意那样写是两回事
关于“符合历史事实”
我现在再举个例子
我要是说,与江姐同时被害的徐也速,虽然符合被特务杀害的“历史事实”,但至今未定性,我们不可以随意加上括号把徐也速包括到烈士里
我这样说没有错吧
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符合历史事实,不能作为那样写的依据,那也是两码事
关于“纠缠”
如果这场争辩算作“纠缠”的话,不正是高先生在14楼的那个加括号的叙述方式引发的吗?
为了使帖子描述地更准确一些,我指出高先生帖子里的不对、不妥之处,不为过吧。看高先生与别人争辩,我发帖子,举例子,讲道理,并让高先生改正,这算“纠缠”吗?
我知道高先生也是70岁的人了,还有一位年近百岁的老母亲,还要参加许多社会活动,难道我就这么忍心“纠缠”?
关于“否定历史”
那天我认真地看了高先生和明镜的帖子,应该说,不是明镜给高先生扣“否定历史”的帽子,是高先生在24楼里的这句话引出的:“不过22楼所谓的“关于那段历史......”恰恰没有尊重历史,没有尊重历史人(李承林不算人物)!”
现在高先生也说了:“要改的是22楼说的”那段历史“。我说这话是郑重的、铁定的。重庆红岩英烈研究会将同党研的同志们一起来作这件事......”
高先生这段话恰恰认证了我说的
历史是历史,该为那段历史如何定性、如何说,自有权威部门定夺,那的确不是我们能随意做的事
我说的这个道理没有错吧
关于“那样写很不妥”
高先生说:“即便我的叙事方式——把江姐放到了李曾夫妻后面的括弧里——被坛友认为很不妥”
我再次诚恳地对高先生说一遍,那样写的确很不妥
相信不只是我们这几位,许多坛友看到后,也会与我们有同样的感受,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关于“不知者”
我在34楼已经讲了一些,既然高先生又提到了,我再多说几句
在我刚来论坛时,通过翻看帖子,我就猜到了高先生的真实身份,加之我一直对李承林的牺牲感到非常惋惜,我就很关注高先生的帖子。我在这里发的第一帖,是在江姐89岁生日那天,我为江姐送上的祝福。在我刚发过那个帖子后不久,我就看到了高先生为江姐发的生日贴
我现在把那个帖子贴到这,如果高先生觉得不妥,请提出,我会把这段删掉的
高卿楚
1楼 发表于: 2009-08-23
江姐的生日几天了,一直寻思送点什么?寄托点什么?
应该称呼江阿姨才对。告诉您,我们兄弟三个已经去了一个,很年轻时就走了,冥冥之中,他还跟随着您下操吗?您一定记得在万县,在和成银行院里,训练我们唱童子军歌。歌词记不起了,有一句是“手里拿个原子弹”什么的(哪位网友记得全麻烦提供)。
“快乐童年,一去不复返”,寄去一张父亲拍的童年照,想必您一定看到过,在歌乐山烈士墓陈列大厅上了展板。
从这个帖子不难看出,高先生对江姐充满了真挚的感情,我也相信高先生的“江妈妈”一说,只是在这个帖子里对江姐改了称呼。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帖子时,就被深深地感动了,于是我跟了一贴
松竹梅
2楼 发表于: 2009-08-23
请多讲讲江姐在万县,在和成银行院里的事。
其实从我这个帖子不难看出,我关注的不只是江姐,还包括李家的事。之后我又跟了许多高先生的帖子,很多仍是追问李家的事,对曾老也非常敬重。当我在“红岩联线”看到“往事岂能如烟”一文时,立即转发到论坛
我转一个我在“往事岂能如烟”楼里,在一些坛友对高先生一些“情绪化”帖子提出异议时,我作为楼主发的帖子
松竹梅
11楼 发表于: 2010-06-23
非常感谢高先生
从文中可以看出彭咏梧牺牲后的那些日子,江姐的心灵创伤在李承林 曾琼英家得到一定程度的平复。这里有李承林的照顾,也有曾琼英的理解。而当年包括江姐在内许多人都尊称曾琼英为英姐,仅以曾琼英当年为革命所做的一切,那么曾老也应该是位让所有人都应尊敬的人。可当看到曾琼英90多年历经的风风雨雨后,却更加让人心痛,让人无奈。
在这里我也只能再次为曾老送去我的祝福
祝曾琼英老人健康长寿
并请高先生转达我对曾老的敬重之情
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感受。在我发完这个帖子之后,就被一位坛友说成:“像楼主这么喜爱和崇拜江姐的人,对此文都没有异议,我在这里多言多舌,未免于礼不恭”
我在这个楼里也是,起先我对14楼里那个加括号的叙述方式并没说什么,只是紧跟在楼下,在15楼把高先生13、14楼两处不对的地方委婉地更正了一下。我是在看到明镜“那样写很不妥”的帖子之后,才委婉地回了“同感”两个字。我如同在“往事岂能如烟”楼里一样,既觉得高先生那样写不妥,又怕提出后误伤了高先生,在后面一系列争辩中,我并未参与
正是高先生那句:“我为那些不知者而悲哀”,伤了我的感情,我这才接连发了三个帖子,其中第一个帖子就是到我的那个“往事岂能如烟”楼里,为曾老送去祝福。或许我在34楼里也有误伤高先生的地方,请高先生多多谅解
这就是一位不知者的真实的内心经历
其实无论是在“往事岂能如烟”楼里,还是在这个楼里,高先生的一些帖子的确带有“情绪化”。事出有因,我也能理解些。直到现在,我还是坚持认为,高先生对江姐充满了真挚的感情。但在叙述历史时,随意加上括号把江姐包括到李家里,那样写的确很不妥,写的不妥提出必须改,不为过吧
我等了三天才发这个帖子,就是想让高先生真正静下心来看完我的帖子,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希望高先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