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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谁演江姐请你推荐(图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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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高卿楚

只看该作者 160楼 发表于: 2009-04-20
李显群今天去了重庆市委宣传部和党史研究室。
“江剧”剧本至今仍然没有送市党史研究室审查。看来剧组铁了心违纪绕过市党史室,“面对红岩烈士的宣誓”是要直接得到江姐等红岩英烈的批准并要英烈批准该剧为精品,看起来似乎有点滑稽。此剧是属于属地管理范围的,李显群在此正告谭力等人,请按游戏规则行事!
去市委宣传部的故事正在进行,完整了再告诉各位网友。
离线2049

只看该作者 161楼 发表于: 2009-04-20
吼吼,这一步居然没有跨出本人所求之底线以外:
徐鹏飞+徐远举=徐鹏举,彭松涛+彭咏梧=彭松雨。
那么我们来推算一下江姐的名字吧:江雪琴+江竹筠=?
江雪竹?江雪君?江雪云?江雪梅?……
好象都不对,好象是叫江小妹的说……
离线2049

只看该作者 162楼 发表于: 2009-04-20
引用第219楼高卿楚于2009-04-20 20:55发表的  :
李显群今天去了重庆市委宣传部和党史研究室。
“江剧”剧本至今仍然没有送市党史研究室审查。看来剧组铁了心违纪绕过市党史室,“面对红岩烈士的宣誓”是要直接得到江姐等红岩英烈的批准并要英烈批准该剧为精品,看起来似乎有点滑稽。此剧是属于属地管理范围的,李显群在此正告谭力等人,请按游戏规则行事!
去市委宣传部的故事正在进行,完整了再告诉各位网友。

期待下文
离线岁寒

只看该作者 163楼 发表于: 2009-04-20
这事情是有点奇怪。我记得黄老师他们当年的红岩魂是请了重庆党史的许多专家做顾问的,而且也是被有关党史部门审查过的;杨喆老师的《血火铸丰碑》是在四川出的,但是也必须通过重庆和四川两方面党史部门的的审查。就是完全虚构的《暗算》,当初也经历了安全部门和军方审查的。怎么《江》剧就那么轻松地开拍了呢
“按预定计划,岁寒只能把大家送到这里,她还要连夜赶回她的岁寒书屋去。大家跟她握手话别后下车,目送着她独自一人驾车返回……”
离线小美

只看该作者 164楼 发表于: 2009-04-20
难道是上面有人? 有央视电视剧中心这个靠山, 手续就一并免了?  

这里有个视频
http://v.sohu.com/20090420/n263506053.shtml

既已如此, 那就当作小说之后的另外一部演绎作品来看吧. 希望他们千万别再说要还原历史之类的话了.
节节青挺立
叶叶翠昂生
离线高卿楚

只看该作者 165楼 发表于: 2009-04-20
引用第223楼小美于2009-04-20 21:37发表的  :
难道是上面有人? 有央视电视剧中心这个靠山, 手续就一并免了?  [表情]
这里有个视频
http://v.sohu.com/20090420/n263506053.shtml
.......

按有关文件规定,不管“靠山”的级别有多高,剧本也得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也会转给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审查,通过了一系列审查程序,才可开拍。
离线苗溪

只看该作者 166楼 发表于: 2009-04-20
引用第224楼高卿楚于2009-04-20 22:02发表的  :
按有关文件规定,不管“靠山”的级别有多高,剧本也得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也会转给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审查,通过了一系列审查程序,才可开拍。


高先生加油!
说实话,我还是很希望有一部完整记述江姐事迹的作品问世的,停拍不是目的。只要编剧有诚意,真正能按照史实老老实实地写,我们都会支持他的。

这个编剧也是想不开,现在跟风把江姐写得跟女谍似的,或许能赚点儿眼球,但只能是过眼烟云。如果他真能按史实写出一部过硬的作品,或许还能够传世。(唉,不过不抱希望了,电视剧本来就是文化快餐)。
~~追~~
离线小美

只看该作者 167楼 发表于: 2009-04-20
不想猜测.
节节青挺立
叶叶翠昂生
离线yihong

只看该作者 168楼 发表于: 2009-04-21
大概是拍女一号跟谭力说停拍事宜。
离线岁寒

只看该作者 170楼 发表于: 2009-04-22
修正一下自己从前的说法哈。

请教了业内人士,现在拍革命历史题材的戏,不用先审剧本了,制作单位自己负责。拍出来之后仍然要审,那时候通不过就是白拍。当然重大历史题材的还是要先审,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也要先审。
“按预定计划,岁寒只能把大家送到这里,她还要连夜赶回她的岁寒书屋去。大家跟她握手话别后下车,目送着她独自一人驾车返回……”
离线苗溪

只看该作者 171楼 发表于: 2009-04-22
引用第231楼岁寒于2009-04-22 09:12发表的  :
拍出来之后仍然要审,那时候通不过就是白拍。


那些粉丝真是想不通,咱们提意见那是帮他呢。拍那么离谱,到时候能通过才怪,那时候他就哭吧。
~~追~~
离线苗溪

只看该作者 172楼 发表于: 2009-04-22
http://space.tv.cctv.com/podcast/jiangjiekj

其中有探班工作照,第五张两个演员各打了一把雨伞,那雨伞图案虽然朴素,但面料、式样很像现代的尼龙自动伞啊 ---- 看见那条绑带儿了吗。


http://space.tv.cctv.com/article/ARTI1240069410378730
这里是定妆照。为什么江姐的发型总是这个土土样子的呢?看江姐本人的照片要摩登多了呀。(倒不是说这个发型不好看,张露萍就是这样的发型,也很可爱,但是如果发型都不能靠近原型,那还有多少好指望的呢。)
~~追~~
离线了了1102
只看该作者 173楼 发表于: 2009-04-22
不可能白拍的.首先是央视拍的通不过可能性很小.第二点导演都有准备的通过剪辑的版本也能通过.第三点到时就说这不是史实剧只是依据史实改编的.第四点片里并没有用真名要告也告不赢.第五说到底台里播不了发牒总还行的.
离线llkk
只看该作者 174楼 发表于: 2009-04-22
于蓝的江姐已经年龄太偏大了,而宋春丽的简直不能容忍,我一眼都不看。赵丹的许云峰很喜欢,因为原型有两三个人物,因此年龄大一点还可接受,但石维坚又太老了。而江姐呢,只有一个原型——江竹筠,牺牲时才不过29岁,却总用中年演员来演,实在不喜欢这样做法。难道年轻就不能有稳重、成熟的性格吗?还是看歌剧舞剧吧,每次都用年轻演员,金曼第二次复排时也不过30出头,况且舞台剧对演员在年龄和扮相上应该比影视剧低吧,而这里却正相反,舞台剧演员不但年轻而且扮相好:如金曼、杨维忠等,李青和王莉也不错,总之都比于蓝阿姨和宋大妈强多了
离线llkk
只看该作者 175楼 发表于: 2009-04-22
可真是冰火两重天
欣喜以江竹筠烈士个人为题材的电视剧要拍摄
遗憾的是这电视剧几乎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
用这样的演员来演江姐,这不称心不让我们看吗
还是看歌剧舞剧吧,
离线小美

只看该作者 176楼 发表于: 2009-04-22
我还是挺喜欢于蓝老师演的江姐的. 她对江姐和蔼可亲的那一面表现得非常好. 表演得也很自然, 尤其是电影的前半部分. 而且她身上有那个年代的人的气质. 跟现在的演员还是很不一样的.
节节青挺立
叶叶翠昂生
离线llkk
只看该作者 177楼 发表于: 2009-04-22
这样的江姐形象还是不喜欢,但总算还原了原型人物的真实年龄,总比老用中年演员好。有人总说于蓝的江姐如何好,我不以为然,就是年龄大不喜欢,而宋大妈呢更不能看,不是江姐是江大妈、江奶奶
离线hxg

只看该作者 178楼 发表于: 2009-04-23
引用第234楼了了1102于2009-04-22 16:33发表的  :
不可能白拍的.首先是央视拍的通不过可能性很小.第二点导演都有准备的通过剪辑的版本也能通过.第三点到时就说这不是史实剧只是依据史实改编的.第四点片里并没有用真名要告也告不赢.第五说到底台里播不了发牒总还行的.


无论哪家制作单位,其拍摄的电视剧在取得发行许可证之前必须通过省级广电部门的审查。
审查必须是从头至尾观看全片,包括片头和片尾,不会出现“导演都有准备的通过剪辑的版本也能通过”的情况。
离线hxg

只看该作者 179楼 发表于: 2009-04-23
引用第231楼岁寒于2009-04-22 09:12发表的  :
修正一下自己从前的说法哈。
请教了业内人士,现在拍革命历史题材的戏,不用先审剧本了,制作单位自己负责。拍出来之后仍然要审,那时候通不过就是白拍。当然重大历史题材的还是要先审,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也要先审。


是的,广电总局从2006年5月1日起已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的暂行办法,电视剧拍摄前,只要由各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中直各有关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广电总局备案、公示,即可投入拍摄。
不过,这个“暂行办法”里也包合了一些条特殊规定,这里摘录几条与此事有关的:
1、“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申报时间,依照本办法执行。”
2、“拍摄制作备案中的非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剧目,如果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的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以下简称特殊题材),拍摄制作备案前须征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
3、“特殊题材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江姐》这个戏可能还够不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但应属于“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的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如果人物用真名的话)的“特殊题材”,因此可能还是需要在备案前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
另外,按照这个暂行规定,“各级管理部门对于制作机构报备剧目中存有异议的,有权调审材料、商议修改、直至不予备案;广电总局对于省级管理部门申报公示的剧目中持有异议的,有权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直至不予公示。对于已经公示的拍摄制作剧目,广电总局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调整或做出停止拍摄制作的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备案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管理部门也可以启动提出异议和作出处理的相关程序。
广电总局的“暂行规定”见http://www.gov.cn/zwgk/2006-04/11/content_250700.htm
[ 此贴被hxg在2009-04-23 02:5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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