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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筷子与竹签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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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1-03-25
— 本帖被 若水 设置为精华(2011-03-25) —
竹筷子与竹签子 

一、缘起



  关于江姐是否受过竹签子的酷刑的问题,我过去一直都认为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正反双方其实是有共识的,那就是,江竹筠在被捕之后的确受过酷刑,而且在酷刑之下坚不吐实。这样的事实,足以证明江竹筠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忠诚的共产党员。但是,近些年来,在互联网上,关于江姐是否受过竹签子刑罚的问题时时被人提起,在有些人看来,否定竹签子,就是否定了江姐的坚贞不屈,就是否定了几代人心中的偶像。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既然竹签子是假的,那么一切都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连罗广斌的《狱中报告》也有可能是假的。因此,我现在的看法有了一些转变,我觉得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仍然是有意义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宣传英雄人物首先要尊重历史,尊重历史,才是尊重烈士。把烈士偶像化和神话,跟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烈士”一样,都是非理性的思维方式。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的意义之二在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历史文献和所谓“口述历史”。尽信书不如无书,同样,尽信“史”也不如无史。互联网上的争论,最终往往会沦落为口水战,因为一些喜欢辩论的人,或者是把文学作品以及准文学作品当成历史材料一再地加以引用,或者是对个别亲历者的回忆或者所谓官方人士权威人士的话深信不疑,或者是对于自己的主张不利的证据视而不见,甚至还有人一遇到持异见者就进行人身攻击。这就迫使我非要专门写个东西来对1950年以来关于江姐受刑问题的种种材料略加梳理剖析。我的目的不是要支持谁否定谁,而是想把目前能够找到的证据罗列出来,与这里的朋友们进行讨论。

        要特别申明一下,首先,这个楼只欢迎摆事实讲道理的理性讨论,不欢迎八卦意淫花痴式的胡搅蛮缠。 第二,这个楼不是用来讨论酷刑的,而是用来讨论酷刑之外的历史问题的,对酷刑特别是女烈酷刑有特殊爱好的人士就不要进来了。
 
[ 此帖被默存在2011-03-27 09:5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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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1-03-25
二 、何蜀的文章

        在我的印象中,专门写文章对江姐的受刑问题进行分析的是第一人是曾在《红岩春秋》做编辑工作的何蜀,他在《江姐受过的是什么酷刑》一文中对“竹签子”之说的来源进行了追溯,以下是他文中的内容:

        “1950年1月中旬,“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被难烈士追悼会”召开后,罗广斌、刘德彬等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大会特刊《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印行3000册,分送有关单位和烈士亲属。其中,“被难烈士事略”中的“江竹筠烈士”一则,对江姐被捕后的受刑是这样介绍的: 

        ‘特务们一点不放松她,戴重镣,坐老虎凳,吊鸭儿浮水,夹手指……极刑拷讯中,曾经昏死过三次……


        “1950年6月21日出版的重庆《大众文艺》第一卷第三期发表了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3人第一次合写的文章《“中美合作所”回忆片断:圣洁的血花——献给九十七个永生的共产党员》。其中对江姐受刑是这样写的: 

        ‘特别是江竹筠同志,(特务)要想从她身上,找出一些关于她丈夫彭咏梧同志的关系,所以在魔窟的严刑拷讯下,她受尽了老虎凳、鸭儿浮水、夹手指、电刑、钉重镣……各种各样的酷刑…… ’

        “1957年2月19日出版的《重庆团讯》当年第3期发表的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江竹筠》(连载之一,编者按称选自即将完稿的《锢禁的世界》),其中描写江姐受刑的情况是: 

        ‘绳子绑着她的双手,一根竹签子从她的指尖钉了进去……竹签插进指甲,手指抖动了一下……一根竹签钉进去,碰在指骨上,就裂成了无数根竹丝,从手背、手心穿了出来……


        “1959年1月10日出版的《红领巾》半月刊1959年第一期发表了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不屈的心/在人间地狱——“中美合作所”》,其中写道:
   
        ‘刽子手们把女共产党员江竹筠同志双手绑在柱子上,一根根竹签子,从她的手指尖钉进去,裂成无数根竹丝,从手背、手心穿出来…… ’
  
        “1959年2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合著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中,对江姐受刑也是这样描写的:

  ‘一根根的竹签子,从她的手指尖钉进去,竹签钉进指甲以后,碰在指骨上,裂成了无数根竹丝,从手背、手心穿出来……钉进一根竹签,江姐就昏过去一次,接着就听见一次泼冷水的声音。泼醒过来,就又钉…… ’
    
        “以后在小说《红岩》中,江姐也是受的这种竹签子“钉手指”的酷刑。在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烈火中永生》、歌剧《江姐》等文艺作品中,自然也都是一样。歌剧《江姐》第六场中,特务头子沈养斋在下令对江姐用刑时狂叫着:‘把她的十个手指,给我一根一根地钉上竹签!’”

        可以说,何文已经对竹签子的起源做了比较细致的梳理。显然,在“红岩故事”的宣传史上,最早是没有“竹签子”之说的。“竹签子”最早出现的地方是小说《禁锢的世界》(笔者按:长篇小说《红岩》最早取名“禁锢的世界”),也就是说,“竹签子”从一出世就带上了“文学”的胎记。如何蜀所说,“竹签子”的描写实在是太有刺激性了,因此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许正是读者的反馈使得罗广斌等人在以后的宣传或者艺术创作中就一再地沿用了竹签子的说法。何蜀最终得出结论说,江竹筠所受的刑罚是夹竹筷子而不是钉竹签子。当然,何蜀也指出,夹竹筷子的事实对于江姐的英雄形象不会有所贬损,只是,历史不应虚构,无论是以什么主义的名义。

        何文在互联网上发布之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读者表示惊讶——原来先烈的受刑问题也会掺杂水分,也有读者表示质疑——何文所列举的文献还不够全面,对不能支持自己的证据采取了忽略的态度。那么,到底是哪些文献不支持何说呢?是否还有何蜀没有提到的不支持竹签子的材料存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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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1-03-25
三、不支持“竹签子”的证据


     首先按照时间顺序回顾一下那些不能支持“竹签子”的证据。这里的证据是指来自渣滓洞斗争亲历者或者专业研究人员的说法,不包括任何艺术作品或者非亲历者的描述。此外,“不支持”不表示“反对”。

    关于江竹筠在狱中的表现,何文所列举的成书于1950年的《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还不是最早的。最早的文献当属罗广斌写于1949年12月的《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报告谈到下川东干部时说:“江竹筠杨虞裳为首的万县干部大多数是非常优秀而且有资格作一个顽强的共产党员。江竹筠受刑晕死三次,杨虞裳失明月余,李青林腿折残废,是每个被捕的同志所共同经验的。江曾说过:‘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在被捕同志们当中起了很大的教育作用。”这里提到江的受刑,未提受的是何种刑罚。

    在何蜀提到的《如此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蒋美特务重庆大屠杀之血录》中,罗广斌等人至少有三次提到了江竹筠所受的刑罚,均未提及“钉竹签子”。例如,该书的封面说明是“江竹筠女同志坐过老虎凳,灌过水葫芦,还被吊晕过好几次,特务从没有在她口中得到过一个字……”。此处的“吊晕过好几次”与罗广斌在《报告》中所提到的“晕死三次”是否有重合,我们不得而知。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对“中美合作所”内的酷刑有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描写,另外还配了许多插图表现酷刑。关于夹竹筷子的刑罚,插图的主人公是唐虚谷烈士,图片说明为“唐虚谷烈士说:‘筷子究竟是竹子做的,但我们的骨头是钢的。’”关于这句话,熟悉长篇小说《红岩》的读者都知道,书中的女主人公江雪琴在被钉竹签子的时候说:“竹签子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关于竹签子的刑罚,该书也配了插图,主人公是许建业烈士,说明是:“特务用竹签子钉许建业的指头时,他说:‘无论哪一样,来吧!’”

    罗广斌等人稍后发表的回忆录《圣洁的血花》中未提江竹筠被钉竹签子之事,关于这一点何文已有引证,兹不赘言。

    1972年,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美蒋特务罪行展览馆曾对渣滓洞和白公馆幸存难友进行过笔头调查,调查内容之一是“美蒋特务如何残酷迫害革命者?施用的酷刑有多少种?如何施刑?刑具如何制造?”江竹筠的女难友牛小吾和李玉钿对这次调查均有书面答复。牛小吾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提到了老虎凳和竹筷子,并且对夹竹筷子的酷刑有具体描写,说这种刑罚“看起来不怎么样,但也要伤筋骨的”关于受刑最多的犯人,牛小吾提到的是许建业。而关于江竹筠的受刑情况,她只字未提。李玉钿的答复是,“渣滓洞内有人受过二十几种刑。如……竹筷子夹十指……”,其中未提及竹签子。在回答其他问题时,李玉钿说:“听说受刑最多的是杨虞裳,受了二十几种刑未向敌人投降。许建业受刑时用头去撞敌人的刺刀也不投降。江竹筠受过敌人的吊打和日夜不解去脚镣。”

    牛小吾和李玉钿均没有提到江竹筠在狱中被钉竹签子。这次调查的时间是1972年,距离罗广斌等人第一次提出江竹筠被钉竹签子已经过去了15年,距离那篇著名的报告文学《在烈火中永生》单行本的出版也已经过去了13年。在这十余年的时间内,“竹签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尤其在小说《红岩》发表之后更是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但是,与江竹筠一起坐过牢的两位女士在回忆往事时却对江竹筠与竹签子的关系只字不提,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值得深思的事。 

    曾经亲自参加刑讯江竹筠的法官张界在文革中写有若干交待,在谈到江竹筠受审情况时,他提到了夹竹筷子时江的表现,但是一直没有提到钉竹签之事。

    1991年,江竹筠在渣滓洞女牢最亲密的战友之一曾紫霞的遗作《战斗在女牢》公开发表。在这篇回忆中,曾紫霞特别提到了女牢难友对江竹筠受刑之后的照顾,但她跟牛小吾和李玉钿一样,都没有提到竹签子的刑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感到奇怪的事请,让我们把正反两方面的情况都来进行一番推理。

    如果江竹筠真的被钉过竹签子,按照常理,曾紫霞在这篇文章中即便不对竹签子大书特书,也不应该把笔墨吝惜到只字不提的程度。当然,她也没有刻意否认竹签子之事,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有人在用盐水清洗她的伤口”。这句话怎么理解都可以,因为无论是竹签子还是竹筷子,都有可能留下伤口。也许有人会说,曾紫霞对竹签子之说没有否认,即是默认。我认为,这个推理是站不住脚的。自1949年以来,官方宣传牢狱中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是以所受酷刑的多寡和程度作为某种标尺的,这种思维方式早已深入到绝对大多数受众的骨髓中,作为江姐亲密战友和作为资深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曾紫霞,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因此,如果竹签子之说属实,曾紫霞是不大可能用如此寡淡的语气一笔带过。

    那么,如果江竹筠真的没有受过竹签子的刑罚,曾紫霞为什么不借写回忆录的机会对事实进行澄清呢?如上所述,在一种强势思维范式的引导下,曾紫霞若在回忆中对竹签子之事进行刻意的说明,那就无异于给烈士脸上抹黑。她不会“不懂事”到如此地步。此外,曾紫霞与红岩故事最著名的宣讲者罗广斌是私交很好的朋友,她也断断不会在朋友故去之后作惊人之语地把他流传甚广的得意之作宣布为“仅仅是故事而已”。因此,她的语焉不详,其实已经是一种态度。

    以上是见诸文字的渣滓洞斗争的亲历者的回忆。笔者在2006年曾经在成都牛小吾老人的家中采访过牛小吾,当问及江竹筠在狱中受刑的情况时,牛老的脸上一片茫然的神色,我们启发她说,江姐受刑之后,女牢的难友们集体照顾她,渣滓洞的难友们还组织过慰问活动,您还记得吗?牛老明确表示,她不记得江姐在渣滓洞受过刑。我们又继续问,难道连夹手指的刑罚也没有受过吗?牛老肯定地表示她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至于竹筷子夹手指,她本人因为拒绝交出关系倒是受过此种刑罚。这让我想起牛老在1972年的调查材料中曾经详细叙述过此种刑罚给犯人造成的痛苦,若非亲身经历,恐怕不会单独对这一刑罚加以详述。2006年距离牛老出狱已有57年的时间,虽然牛老身体康健,精神矍铄,但记忆发生偏差也是很有可能的。不过,如果把牛老1972年的回忆和2006年的回忆对照起来分析的话,恐怕就不能简单地认为牛老2006年的回忆是完全不可信的了。

    关于口述历史,还有一位男牢的幸存者也曾经跟论坛网友若水讲述过渣滓洞的生活,这就是诞生于渣滓洞的著名歌曲《把牢底坐穿》的曲作者周特生先生。据周老跟若水介绍,他对江姐在渣滓洞受刑的事情有所耳闻,但没有听说过是受竹签子的刑罚。周老的话当然不能作为论证这个问题的直接证据,但至少是一个可资参考的旁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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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1-03-25
四、支持“竹签子”的证据

        如何蜀文中所述,最早出现江姐被钉竹签子说法的历史文献是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在烈火中永生》于1958年2月发表于《红旗飘飘》第6辑,1959年2月出版单行本。早于《在烈火中永生》的《禁锢的世界》节选《江竹筠》(1957年)只能算是文学作品,因此不能作为讨论竹签子问题的证据。但是,这里仍然要提及《禁锢的世界·江竹筠》,因为早在1956年罗广斌等人就开始了《禁锢的世界》的写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很难说竹签子之说是起源于小说还是起源于回忆录。无论如何,小说与回忆录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以及在竹签子问题上的相同处理都是不容忽视的。
 
        1982年,《江竹筠传》在重庆出版社出版,第一作者卢光特是江竹筠生前的战友,也是当时“中美合作所”美蒋特务罪行展览馆的领导者之一。在这部传记中,作者明确指出,给江竹筠施以钉竹签子毒刑的是重庆绥靖公署二处侦讯组长陆坚如,这次施刑的地点是在渣滓洞看守所。  
 
        在写作《江竹筠传》的时候,卢光特担任展览馆副馆长,因此他应当有机会接触到各种与烈士相关的档案材料,具体是什么材料披露过给江竹筠施刑的是陆坚如,我们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了。张界在交待材料中提到陆坚如参与过审讯江姐,但如上文所述,他未提到竹签子之事。当然,作为主审法官,张界在交待中有意隐瞒钉竹签的酷刑也不是没有可能。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当事人陆坚如1949年底被解放军抓获,1951年初被镇压,在被关押的1年左右的时间内,他是否交代过关于给江姐钉竹签子的事情,目前看不到公开的材料。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江竹筠传》对于江姐在渣滓洞受刑的描写主要集中在竹筷子的刑罚上,先后用了两个自然段展现江姐被酷刑折磨的痛苦,这些描写明显来自张界所写的交待材料。而对于被罗广斌们浓墨重彩地描写过的竹签子,《江传》只用一句“陆坚如更采用了在她手指尖上钉竹签子的毒刑”就一笔带过了。竹筷子与竹签子的轻重对比如此悬殊,而竹签子的当事人又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就被镇压,这其中是否暗藏玄机,只有作者自己知道了。
 
        一个非常著名的支持竹签子的证据是沈醉所写的关于江竹筠的回忆。沈醉是老牌特务,在江竹筠被捕之时,他任国民党保密局云南站站长,与时任重庆绥靖公署二处处长的徐远举多有工作往来。据他自己在《敬怀江姐》一文中说,他曾经亲眼目睹徐远举在二处审讯江姐,就在这一次,他听到二处负责对犯人用刑的“社会侦察组长”与徐远举的对话,徐远举下令“用竹签刺她一下”。但是,沈又说自己并未亲眼看到用刑,因为江被送进刑讯室之后他便走了。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沈醉也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竹签子刑罚的目击者,顶多是“耳闻者”。而沈醉的回忆在细节上的可信度有多大,是需要打问号的,光是他关于徐远举和周养浩之间矛盾的回忆,就足以另外写篇文章来讨论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以及与史实不符的叙述了。
 
        关于“社会侦察组长”给江竹筠钉竹签子的说法,沈醉的回忆与《江竹筠传》一致,但是,沈文发表于《江传》出版之后,因此这个一致性貌似还不足以证明二人的说法没有“传承”关系。一个可以否定沈沿用《江传》的旁证是,《江传》里提到过徐远举审讯江姐时沈醉在场。但是,沈的回忆在比较重要的环节上又与《江传》冲突,这就是,沈所说的江竹筠被钉竹签子的地点与《江传》所述不符。《江传》说是在渣滓洞,根据《江传》,沈“旁听”审江的那次,江受到的刑罚中并未提及竹签子,因此可以理解为那次受刑没有沈所说的竹签子;如果有的话,下文就不会说“陆坚如更采用了在她手指尖上钉竹签子的毒刑”,而是应该说“……又一次采用了……竹签子的毒刑”。
 
        至此,我们基本上可以认为,迄今为止无法找到能够直接支持竹签子的证据,而竹签子的最早诞生又与文学创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那些支持竹签子的旁证是否可以形成证据链呢?目前,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能够形成链条关系的只有《江传》和沈的回忆。如前文所述,这两者只有在不存在彼此传承竹签子之说的关系的前提下,才会有证据的链条关系。尽管《敬怀江姐》的发表时间晚于《江传》,但是,《江传》中特意提到沈的在场,应该不是凭空杜撰;而如果沈之在场的确属实,那么,沈之回忆可信度就增添了几分。当然,这也依然不能与《江传》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至多只能证明沈的确目睹过审江。
 
  可惜的是,在我所见到的文献中,也只有沈本人和《江传》声称沈目睹过这一的历史重要场景。据徐远举解放之后写的材料,他本人并未亲自审讯过江竹筠,如果他之所述属实,那么沈醉也就根本不可能在审讯江竹筠的时候在场。当然,徐远举不承认亲自审过江,也许是为自己的罪行开脱。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历史见证人是亲自参与审讯江竹筠的特务张界,他在交代材料中提到过审江时在场的比较重要的人员,其中有徐远举(似乎可以证明徐声称自己未曾审江的说法不可靠,但这个证据是一个孤证)、陆坚如,但是他未提到过沈醉。现在在问题是,《江竹筠传》是根据什么材料断定沈曾经目睹过徐审江的。据沈美娟《我的父亲沈醉》称,在小说《红岩》出版之后,罗广斌和杨益言曾经到北京找沈醉了解军统和中美合作所的一些情况,沈醉向他们二位讲述了自己目睹徐远举审江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后来《江传》中出现的场景以及沈的自传大同小异,据沈美娟说,罗广斌听了沈醉的叙述后连称“这个情节好”,他甚至为《红岩》没有写到沈所叙述的情节感到遗憾。罗后来间接参与了电影《烈火中永生》的创作,电影在表现徐鹏飞刑讯江雪琴时就采用了沈叙述的部分细节。也就是说,罗、杨在文革前就听到了沈的说法。卢光特与罗、杨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关系,因此,卢在写作《江竹筠传》时参考他们留下的一些未公开发表的资料或者直接从杨益言那里获取一些口头材料也不是没有可能。因此,《江传》中关于沈目睹审江的情节有可能就来自沈本人。当然,这只能是一种推测了。
 
  最后要强调指出两点。第一,即便沈醉真的旁听过徐远举审讯江竹筠,也仍然无法直接证明竹签子的存在,因为他说过自己并没有亲眼目睹到江竹筠被钉竹签子,因此,我们实际上仍然不能确认谁是这一著名事件的目击证人。第二,沈醉的竹签子之说是在著名的《在烈火中永生》和《红岩》之后才问世的,因此,我们仍然有理由怀疑它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3-25
五、安息吧,江姐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3-25
参考文献
离线苗溪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3-27
提上来。
咋才一天就掉下去了。
~~追~~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3-27
Re:回 2楼(默存) 的帖子
对第三部分进行了修订。

引用第7楼mcy6432于2011-03-26 12:49发表的 回 2楼(默存) 的帖子 :
。(未完待续),
为什么没后续了?

正在写。

这种东西写起来不会很快,有时候一个时间的考证就要花上一天的时间去寻找材料和进行分析。
离线岁寒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1-03-27
很多材料,看了也就看了,看的时候没啥特别的感觉。

但是把它们放在一起对照起来看,才会发现有些东西很微妙,还有些东西成了永远的谜。
“按预定计划,岁寒只能把大家送到这里,她还要连夜赶回她的岁寒书屋去。大家跟她握手话别后下车,目送着她独自一人驾车返回……”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1-04-01
更新了“四、支持竹签子的证据”
离线木霜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04-02
       对于沈醉回忆的可信度,我一直抱怀疑态度,原因是其中不靠谱的内容太多。关于他所说在重庆看到审江姐这件事,其中就有许多内容不仅与史实相去甚远,时间上也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

        按照《江竹筠传》和各种史料记载,江姐1948年6月14日在万县被捕,17日押到重庆,6月下旬在二处受审(也就是沈说看到的这一次),这个时间应该是比较确切的。

        沈醉《我的特务生涯》第二十六章中: “记得上一次,我到昆明才一两个月,他们就因《挺进报》案件大吵了一架,为此,我已专程去了一趟重庆”。这里说的“我到昆明”是指沈就任军统云南站站长的时间,“他们”指徐远举和周养浩。沈说这次去重庆他调解了徐远举和周养浩之间因争功《挺进报》案而引发的矛盾,并目睹了徐远举在二处亲审江竹筠。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我到昆明才一两个月”具体是什么时间。该书第二十三章中说,毛人凤杀了马汉三之后,又要把沈醉从南京挤走,让他在台湾和云南两个军统站之中选一个去当站长,沈选了云南。马汉三因贪污案被杀是在1948年9月27日,再加上沈醉决定去云南后,参加一个月站长培训,路上走了半个多月,等等,按这个时间推算,他去重庆最早也是1948年底的事了,根本就不存在亲眼目睹徐远举审江姐的可能性。

        他的书中可供参考的另一个时间点在第二十五章,这里说昆明爆发三万多人参加的“反美扶日”游行时他在昆明和何绍周共同弹压。这一事件发生在1948年6月,按照这个时间来算沈醉6月底自昆明去重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但是沈说他去重庆的原因是因为徐远举和周养浩之间因争功《挺进报》案而大吵,毛人凤让他去调解,他到重庆后,徐、周都在机场接他,各诉各的理由,他调解完两人的问题后徐远举请他第二天去看审女共党,第二天沈醉还在徐远举办公室见到了身着国民党校官军服的刘国定等等,7页多的篇幅,描述既生动又详细。

        按照资料记载,周养浩1948年9月从贵州调任保密局重庆公产管理组组长、造时场联合办事处主任,1948年11月,保密局西南特区成立,周养浩出任副区长。也就是说,周养浩1948年11月之后才有与徐远举争功的资格,1948年6月周还在军统贵州站站长任上,和《挺进报》案半点关系都没有,怎么有可能跑到重庆来和徐远举争功?

         另据资料记载,1948年6月17日,叶翔之带着刘国定去上海、南京等地抓捕钱瑛和其他地下党,在南京受到毛人凤接见,7月底8月初回到重庆,回重庆后刘被授予中校专员。因此,1948年6月底,沈不可能在徐远举处见到刘国定,更不可能看到刘身着“国民党校官军服”。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04-02
谢谢楼上的补充。。。所以我说沈醉关于重庆《挺进报》案的回忆,都可以专门写个文章来挑错了。。。。

沈醉关于刘国定的回忆实在太生动了,以至于我的不得不相信他的确是见过刘国定的。。。但是,他关于刘国鋕烈士的回忆也同样生动,要是我没读过曾紫霞的《刘国鋕》我会认为沈醉大概也认识刘国鋕
离线木霜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04-02
沈醉《敬怀江姐》那篇文章,同样是错误百出,许多地方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他非常泄气地告诉我,他自己和江姐耐心谈过三次,毫无结果,使他越谈越生气,又请了自认对审讯有相当经验,当过军统局法官多年和军统息峰监狱主任的周养浩出马,也同样是没有一点进展。

——沈老先生大概是受《红岩》及相关艺术作品影响太深,总是要把周养浩扯上,莫不是徐远举为了审江姐特地从贵州请周来帮忙,要真是这样,那么说周和徐争功倒还是有点道理。

不—会,徐远举的副官便带着一个穿着整齐军装的中校军官轻轻地走了进来,我猛—看,差点认不出他来。过去我虽然见过他多次,从他刚被捕时穿一件褪了色的兰布长衫,到以后的毛料中山装、笔挺的西装……,他穿上军服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段是写刘国定,我就纳闷,刘国定1948年4月被捕,江姐6月被捕,把沈老先生各种回忆对照来看,他那一段正在赶赴云南任职,怎么就会“见过他多次”,还知道刘刚被捕时穿一件褪了色的兰布长衫,难道说刘国定被捕他也在场?

“你耐心去劝她,可不要随便用刑,南京还有人来和她谈话,打得皮开肉绽是不许可的!”

——南京还有人来找江竹筠谈话,在沈老先生之前好像没人说过。

我趁他在吸烟时,又告诉他,昨晚我和南京通长途电话时,保密局人事处的人告诉我,毛人凤本想给他请颁发一枚四等宝鼎勋章。经铨叙部门一查,他过去连云麾勋章还没有得到过,现已决定先给他颁发一枚四等云麾勋章,局本部决定,成立西南特区,任他为区长。他一听又把刚吸了两口的香烟向地上一摔。不难看出,他心情的烦闷到了什么程度。

——成立西南特区是1948年11月底的事,沈醉6月就知道了,难道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毛人凤急不可待地派保密局行动处处长叶翔之飞到重庆,和这个叛徒长谈几次之后,估计他对长江局虽有过联系,而并无十分把担,但还是决定把他带往南京、上海。由于他所知道的一些关系早已转移,一个找不到,而重庆方面又急于要他回来,所以去了不久,又把他送到重庆,但还是叫他继续想办法找出破坏长江局的线索。徐远举一个劲地埋怨那个叛徒使的劲还不够,更咒骂江姐太不“通情达理”,按照他最后一句话是:“真没有想到一个这样的女人,竟会比他的上司还难对付,太可恶了!”

——按沈老先生这段描述,他看到徐远举审江是在8月份刘国定回重庆之后了?时间啊时间,整个让人摸不着头脑……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04-02
他没当小说家可惜了儿滴
离线红旗飘飘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04-21
引用第19楼xiaojin999于2011-04-20 06:03发表的  :
沈醉在这方面的操守远远不如徐远举,很多所谓的回忆都是臆造的

按说沈醉当时出台的这些“臆想”,当事人徐远举都在世呢,就没有提出异议?当时官方都相信了沈的述说而不求证吗?当时如果订正要比现在方便的多呀?
红旗漫卷西风烈.
浩气长存志青云
离线若水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4-21
引用第20楼红旗飘飘于2011-04-21 13:03发表的  :
按说沈醉当时出台的这些“臆想”,当事人徐远举都在世呢,就没有提出异议?当时官方都相信了沈的述说而不求证吗?当时如果订正要比现在方便的多呀?


徐远举1973年就去世了,而沈醉的回忆,只有《我所知道的戴笠》写于上世纪60年代,其他的都是1983年之后才出版的。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离线默存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4-22
有一种在政治圈里混的人,无论谁当政他都可以混得不错。沈醉当属此类。
离线allegro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10-14
引用第22楼默存于2011-04-22 09:21发表的 :
有一种在政治圈里混的人,无论谁当政他都可以混得不错。沈醉当属此类。




看来是。所以口述只是一个资料,不能全部当成史料。
离线岁寒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10-14
引用第24楼allegro于2011-10-14 10:00发表的  :
看来是。所以口述只是一个资料,不能全部当成史料。


虽然时下很流行“口述历史”,但“口述”和“历史”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的概念
“按预定计划,岁寒只能把大家送到这里,她还要连夜赶回她的岁寒书屋去。大家跟她握手话别后下车,目送着她独自一人驾车返回……”
离线红旗飘飘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10-16
竹签子酷刑不一定非得用竹签子,在电影《我这一辈子》中,石挥演的那个老巡警也受过该刑罚,其实在被捕之初(未被押解到特务机关前),特务可以很方便的找到尖利的任何物件插入指缝中进行讯问,竹筷子夹手指头更是方便,不像坐老虎凳那样费事。
红旗漫卷西风烈.
浩气长存志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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